闪婚对象是法学院高冷校草,我以为是各取所需。直到他拿出婚前协议,指着最后一行小字“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沈渡所有。”沈渡,我十年前亲手弄丢的病娇竹马。开学典礼上,他当着全校的面牵住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太太。”法庭之上,他赢下官司后看向我:“顺便提一句,她是我妻子。”所有人都以为我嫁了个完美男神。只有我知道,明明说好协议结婚,他的每一次靠近,都在犯规。更犯规的是他用了三年时间,整理了一百二十七份卷宗。每一份,都是为了帮我父亲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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