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五十八章 最后一战(2 / 2)青丘之南首页

朱厌和白泽在地面,也发现了魔族的意图,而此时,九方和赤狐琰带着百花和许多百花丸来了,还有能抑制瘴气蔓延的百花酿。他们让驮了百花,从天上泼洒下百花酿,这是百花的精华,她的妖力还不至于能净化干净这些瘴气,但是阻止蔓延还是有一些作用的。

蜚取了一颗百花丸,含在嘴里,他看到红瞳侄出现了。

许多被附了体的魔物都杀掉身边的战友之后,汇集到红瞳侄身后,蜚则用手触摸了几个刚化为魔的妖兽杀死他们之后,也来到红瞳侄身后,魔物们滋生出瘴气,将他们团团围住,瘴气源源不断的给元昊补充了能量。

不得不说他们这样的做法,十分厉害,几乎可以毕其功于一役,天界调派了许多兵将,青丘更是能战之力都在这里了,如果魔族的技俩成功,那青丘和天界也就没有可以对抗的资本。俗话说以子之矛,功子之盾,他这是偷了别人的兵力,来s别人,一本万利。

而大荒,早就任他鱼肉了,早已毫无还手之力。

好在青丘及时发现,至少还留了可以一战的兵力,但是这一次,便是生是死,一战论输赢了,若是败了,五界从此便是元昊掌中的玩物了。

红瞳侄带着已经变成了魔物的众人,黑压压的一片,站在元昊身后,虎视眈眈的看着对面的众妖和天界兵将。

元昊满意的对红瞳侄点点头,虽然别的事情上不靠谱,可是称霸这个目的他却是从来没有忘记过。

元昊从容的一面缠斗住李靖和涂山夫妇,一面化出一支巨手,朝对面指去,魔物们等的就是这一声,一时间如猛虎下山朝对面汹涌而去。

这是一场没有技巧的厮杀,没有什么华丽的表演敌得过血淋淋的攻击,佩剑、法术、妖力、爪子混乱的达成一团。

防风丹朱顾不得去向那些被魔物附体的妖和人是否还有救,为了救回来更多的人,她的弓张满,射出一箭又一箭。

破魔箭所到之处,魔物纷纷化为黑烟消散,蜚小心翼翼的避开了,他死死的盯着红瞳侄,那个家伙太危险,对青丘是个大威胁。

天上,元昊已经开始对涂山夫妇和李靖使出杀招,他幻化出的每一支手,都招呼向他们的要害,丝毫没有容情。

涂山和白芷背靠着背,互相保护着对方,他们的妖力强大,撕裂的元昊瘴气触手都不能再愈合,需要重新再长出来。

也稍稍的延缓了元昊的攻击。

绛珠的宫殿内,来了一位客人。

天后看着大腹便便的绛珠,忧思集结在她的眉间,面色蜡黄,她叹息:“你这又是何苦?”

绛珠听到声音,艰难转身,见到天后,她大惊,跪了下来:“娘娘金尊玉贵,怎么到这里来了。”

“你是真的不愿意离开?”天后问。

绛珠咬唇,抚摸隆起来的小腹,摇摇头。

天后也轻轻的摸了摸绛珠的肚子,说:“女子怀胎不易,你也是受苦了。”

绛珠眼泪瞬间就滴落下来,落在天后手上。

她心里那么多的苦,没有地方说,她离不开这里,也不想不敢离开这里,她怕知道元昊在做什么之后,不得不离开。

天后也又恨又怜,最后还是带着她一起离开了魔界,绛珠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离开魔界,从羽山出来,她便看到招招致命攻向涂山夫妇的元昊。

她无力的靠在天后身旁,坐了下来,祥云飞到更高一些的地方,绛珠能清楚的看到整个战局,她便发现她所熟悉的青丘妖怪,有的已经死在了战场上,有的已经变成了妖兽加入了魔族的队伍,有的正在艰难的不得不跟自己昔日的伙伴战斗。

绛珠捂住眼睛,她不敢看,造成这些的,是元昊,不,是自己,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救回来长风,害得他受了这么多年的苦,这才变成了今天这样,是她的错。

天后语气沉重,问她:“可曾想到今日?”绛珠摇头:“是婢子的错,是我执着任性了。”

天后摇摇头:“元昊今日不会赢的,你拿掉腹中的孽障,跟我回去吧,当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绛珠抬头,天后这样宽容她,她想都不敢想。

“婢子不敢奢望再侍奉您,只求平平安安诞下孩儿,抚养他们成长,做凡人也行。”绛珠艰难的匍匐在地上。

“你不想回去也行,元昊今日是回不去了,你腹中的孩子是隐患,只能先除掉。”天后咬着牙坚持,她向来心性柔软,厉害都在言语上,这样的事情她是真的做不出来。

绛珠强忍住身体的不适,跪在地上恳求:“元昊犯下今日的滔天罪行,百死难赎其罪,但事情的起因在我,是我任性妄为才有今日之祸。”

“求娘娘怜惜一双孩儿,他们是无辜的,婢子愿下冥界,日日受业火焚身,以赎罪过,也替元昊赎罪。”绛珠言辞恳切,她自己如何不要紧,但是一双孩儿,她却是不得不为了他们谋个出路的。

“一双孩儿?”天后问。

绛珠摸着肚子,淡淡笑着说:“是一双孩儿,求娘娘怜惜。”

他们说话间,元昊已经一戟扎在涂山胸前,白芷不顾一切扑上前来厮杀,也被元昊一剑斩在手臂上,龙三飞过来,抢走了涂山和白芷,应龙站在元昊面前,说:“该收手了。”

元昊恨恨的说:“你是知道我受了多大罪的,如何收手。”

应龙摇摇头:“这些死去的人,都是无辜的。”

元昊怪笑:“我难道不无辜?尽心尽力治水,一辈子,为了治水我一辈子都没有做过别的事情,结果呢?”

应龙更是不赞成:“可是那跟下面这些人有什么关系?”元昊恨恨的说:“不除掉这些人,怎么够得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