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酒馆对面的酒楼上,忽见一人行色匆匆的赶到锦衣华服的少年人面前。“噗通”一声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
“小的该死,没有完成您交待的任务,还望帮主恕罪。”
话音刚落就被那少年人狠狠一脚踹在脸上。
少年人拍案而起,嘴里骂骂咧咧。
“真是一帮废物,要你们是干嘛用的?这么小的一件事情都搞不定,这太有损我们白鲨帮的名声了。”
这锦衣华服的少年不是别人,正是白鲨帮的帮主金如海。
白鲨帮自从建帮以来,都是在海上做“买卖”。自从金如海接替帮主之位后,就把自己的地盘扩展到了沿海的一些小镇。
虽然这给帮内积攒了不少财富,可是金如海这人比较贪婪,为人自私狭隘。帮中不少人都已经对他不满,可是也拿他没办法。
而且此人生活非常奢靡,喜欢纸醉金迷的日子。一个人若是想过上像这样的日子,手上必须得有钱。白鲨帮虽然很有钱,但是帮中有规定,除了每月固定的收入外,帮中的财物都是公共的。
但是每个月固定的收入,并不能使金如海过上富足的生活,所以金如海总是借着各种理由,私吞一些公共财物补贴家用。
帮中的弟兄更是敢怒不敢言,但就是没有人敢出面当众指责。只是因为帮中有些弟兄对他不满,私底下免不了发些牢骚。但不知道怎么会传到金如海的耳里,结果那些人都莫名其妙的死了。
所以无论金如海为人处事有多么的不堪,就再也没有人敢说他的不是。金如海虽然得到了威严,但是却失去了人心。
金如海气急败坏将桌子上只当做观赏的美味佳肴全部掀翻,但仍然不解气,更是一掌将桌子打得粉碎。
“我要杀的人,他绝对不会活下去,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常乐呀常乐,我姑且先让你多活些时日。”
常乐与陈云扬一起离开小酒馆的时候,陈云扬仔细打量了杜老板一眼,眼神中充满了异样的神采。
镇子旁边的小树林里很安静,平时很少人来这里,更何况又是在正午的时候。
常乐现在最重要的是想安静一会,他要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好好的捋一捋。
陈云扬不知从哪里打来了一只兔子,扒皮洗净,生了一堆火,把兔子架在火上认真的翻烤。
阵阵扑鼻的香气,打断了常乐的沉思。
常乐笑道:“早点没吃饱,午饭也没吃饱,现在闻见你烤兔子的香气,我巴不得现在就上去咬两口。”
“看来我们以后不能去你喜欢去的小酒馆喝酒了,以后说不定天天都得吃这个。”
“对于刚才发生的事情,你这么看?”
“别的我不知道,但是我只知道一点。”
“哪一点?”
“杜姑娘肯定知道一些内情,要不然她也不会将鱼头对着你。”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
“那你当时可不是这么说的。”
“但是我也知道一点。”
“哪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