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一说刘兰山,沈初终于想起来了。他在高中时期确实有这么一个同学,绰号牛栏山。
刘兰山同学平时成绩倒数,热爱体育,尤其喜欢在球场上挥洒汗水,和自己这个除了去厕所就呆在教室里基本不出去的死宅根本不是一路人。
他性格张扬,一直苦追班内班花高杜芬,闹得满班风雨,都被班主任在班会时以“某些同学”点名过。
只是高杜芬和自己也不熟,自己也没跟她有什么交集啊,刘兰山凭什么说自己是他情敌?
沈初认真回想了一下,高杜芬同学名字虽土,人却好像确实挺时尚漂亮的,因此他根本就不认为自己有希望,干脆不去努力。刘兰山这人设从哪给自己加的?
“原来是你啊。我可不是你情敌,你可别瞎说。”
沈初跟刘兰山澄清道。
刘兰山鄙视道:“是就是了,还死不承认,别这么渣男好不好!”
沈初翻了个白眼不想说话了。这家伙平白冤枉人看来对自己印象的事实已经认定了,沈初再怎样解释,怕也没有用。
比起和曾经不熟悉的老同学解释清白,还是跟精卫一起啃兔头比较重要。
看看精卫已经啃了两个兔头满嘴是油,两只小爪子也是油光四溢,沈初振作精神,心想自己可不能落后。
然而刘兰山可不给他清净,一拍桌子愤慨说道:“当初高杜芬亲口跟我说的,比起我这样天天打球一身汗味的,她更喜欢你这样文质彬彬没有味道的。她早就答应你的追求了,一直在悄悄恋爱呢。现在虽然毕业这么长时间了,你也不能否认初恋啊!”
白痴!
这下沈初理顺了。
当年高中时候高杜芬怕是被刘兰山追得不胜其烦,拿自己挡枪。结果刘兰山白痴得也不来找自己求证,就把自己当成情敌了。
我说后来刘兰山看自己的眼神怎么那么不对劲儿,妈的躺枪了!
尼玛那个高杜芬神经病啊!自己高中三年都没怎么和她说过话,她怎么就选自己挡枪?
沈初拉刘兰山坐下,给刘兰山塞了一个兔头,说:“过去的事了,别在意。来,吃兔头。”
“什么过去的事?没过去呢!”
刘兰山一边啃着兔头一边瞪着沈初,说,“我告诉你,高杜芬最近要来上安出差。我都打听到了,她现在还单身呢。正好我也过来出差,这简直是缘分啊!你最好躲远远的,别给我捣乱。”
他说话的时候还在悄悄地观察沈初的神情,注意自己在说到高杜芬时这个老同学的反应。
然而沈初毫不在意,专心啃兔头,啃完一个递给精卫一个。
“挺好吃的,我请你们。老板,结账!”
刘兰山放心了一些,也啃完了一个,拿卫生纸擦嘴,取出手机来,说:“你现在做什么呢?”
“摆摊呢。”
沈初也不拦他,有人请客那还不好?
刘兰山似乎松了口气:“不错不错,那是当老板了吧?店外哪里?改天我去光顾光顾。”
沈初道:“广场呢,弄点娱乐项目。”
刘兰山不自觉间高兴起来,道:“哦,那个啊,我知道。是租儿童车还是卖风筝?或者蹦床?”
沈初想了想螺旋升天的王川和飞身入海的姚如冰,说:“卖风筝吧。”
“好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