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妹不明白。“为什么要不一样?不一样的未必好卖。现在我就知道这黑色的风衣,很受欢迎。只要受欢迎,我们就要多进一些。”
顾小麦笑着摇头。“都穿一样的衣服,那这衣服就没特点了,跟工作服一样,那最终的结果就是大家都不喜欢穿。”
“不喜欢就不喜欢呗,反正他们都买了,我们能赚到这笔钱就行。”
顾小麦说。“那以后呢?人家再来看我们家的货,就会说……他们家的衣裳,以后都是一大堆人再穿,跟工作服似的,可千万别买。”
林小妹想想是这个道理。“你说的也对,我们不能弄出来一堆一样的衣裳。可是……即便我们家不卖这衣裳,也有别人家来卖……”
“所以我们趁着别人家还在努力卖黑风衣的时候,我们这边要改变审美……我们来卖浅色系的夹克衫。”
“夹克衫?那是什么?”
顾小麦拿出来一件浅蓝色的条形衣裳,短款的,看起来颜色挺精神的。
林小妹问。“姐,这衣服看起来挺好,不过不带派!”
顾小麦笑,这个时候大家审美都是那样的,黑色的长的就好看,带派,短的就不行。“可是耍酷耍够了,也总归穿一个轻松点,嗯……看起来更年轻一些的。”
林小妹还是不看好。“姐,如果这是你的选择,还要坚持的话,那我无话可说。但是我还是希望你慎重,我觉得不应该这么做。”
顾小麦笑了笑。“你就当支持我一下,嗯,我好不容易冒险一次,也许还真能有不错的收入。”
林小妹没再说话,顾小麦也没对自己所坚持的动摇。然后坚持的,把新进来的夹克衫上架。
挂在橱窗里的夹克衫,没有任何特点的,根本吸引不了来往的顾客。
之后整个两天,来看男款衣服的都没几个人。
林小妹看着外面,这个着急。“姐,你看人家都去前面的店买黑风衣去了,你说如果我们能坚持卖下去,是不是都来我们家买,根本不会去别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