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树又说道:“起先,我怀疑是不是保姆在茶水里做过手脚,现在这么看来,那保姆的嫌疑就不大了。”
何薇抿嘴一笑,“倒不用这么着急下结论。”顺势她翻开了工作笔记。
何薇的性格有些大大咧咧,记不住东西,也是常有的事,好在她一向贯彻“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的理念,扫视了几行笔记后,她抬起头说道:“就死者头部的钝器伤而言,我发现了一处有价值的痕迹。死者头部有五处伤口,但凶手其实是挥动了六次凶器,”听到这一说法,警察们不约而同地朝着何薇所在的方向挪了挪身子,“那第六记,带着血迹砸在了靠近床沿这一侧的枕头上。”何薇停下来看了看同事们,但同事们似乎都沉浸在思索中,她便接着说道,“一张脸这么大的目标,况且死者睡觉时的位置几乎是贴在床沿上,如果凶手是站在床边作案,这么近的距离,应该不可能砸偏吧?”
片刻过后,何薇又说道:“所以,据我推断,这作案的凶手很有可能是一名女性,因此,陈队你的怀疑,我认为可以继续保留。”
何薇又笑了笑,不过这一次她显得有些得意。
“会不会是因为夜里太黑看不清?”周民质疑道。
“这倒不会,”与何薇一道赶赴现场的其中一位法医说道,“我到现场的时候,死者卧室那盏床头小夜灯仍旧亮着,灯光照明度虽然不高,但分清楚人和物我想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点我同意,”何薇接过去话茬,“我是在司机跟保姆之后,第一个进入到现场的警务人员,因为需要对地面痕迹进行勘察,所以我赶在他俩之前,”何薇指了指坐在她身旁的两位法医,“我认为这条线索存在分析的价值,所以,在回到局里后我向保姆问起了小夜灯的事,保姆告诉我,那小夜灯是严钧远在澳洲留学的女儿从国外为他挑选的生日礼物,对严钧来说很有纪念价值,原本有一对,另一台被带去了严钧他们的新家,而严钧偶尔还是会回到案发的那栋别墅过夜,也就在本来的卧室里留了一台,听保姆说,严钧的意思是为了睹物思人。”
“看来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呀。”
听着周民说话的语气,颇有几分感慨,这也难怪,毕竟,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和严钧也算是同道中人。
“不光心思细腻,听保姆说话的口气,严钧应该还是个宠妻狂魔,”何薇眼神中带着几分羡慕,“我们这边夏天天气热,在我们这边差不多入夏的时候,澳洲那边正好赶上入冬,严钧早早地就把他妻子送去了澳洲避暑。”
就算澳洲那边现在是大冬天,但对于像周明一样怕热不怕冷的体质来讲,如果有的选,首要,还是避开炎热的夏季。
周民赞许,“看来是个不错的男人,”但转而周民却提出了疑问,“按理来说知道疼爱妻子的男人,应该不太会惹事生非,或是跟人结仇吧?”
陈建树说道:“我听保姆和司机反映了,感觉严钧是个好人不会错,只可惜他有个只会喝酒的助理,而且听着司机提到那助理时说话的口气,好像司机对助理有些不满。或许这严钧端正,但他的助理爱到处招摇生事,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既然你已经派同事暗中监视那名助理了,那到时候就去他们的公司,具体再了解了解相关的情况。”
陈建树朝着周民望去,“说起这助理,进来前我给同事打去了电话,同事告诉我,直到现在那助理都没下过楼。”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