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她说话,她不搭理我了,好像把我当成食物,一个劲的啃我,我最后只能躲到地窖里等死。”
闫峰看着他的伤口,现在已经泛黑,流脓,散发出恶臭的气息,冯三露出的手腕,脖颈上的血管无比明显,就跟铅笔勾画的一样。
很明显,他快撑不住了。
妖魔跟鬼物是不一样的,怨鬼游魂这些东西,很少有吃人类身体的,对他们来说人类的灵魂,阳气才是最好吃的美味,当初闫峰遇到的就是个例子。
而妖魔则完全不同,他们不但吸血,吸魂,甚至吃人也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普通人一旦沾染魔气,自身血气无法与之抗衡的话,会被迅速侵蚀。
除非在短时间内服下驱除魔气的丹药,否则要么变成如丧尸般毫无理智的活尸,要么变成有意识人魔,这玩意也是妖魔的一种,相当于杂交品种。
冯三的媳妇很明显是在处理黑猫伤口的时候,被上面的魔气顺着手指的伤口侵入,她本就为女子,血气并不是太过旺盛,再加上这地方旁边就是魔窟,逐渐就变成了活尸。
而她抓伤了冯三,如今冯三也会……,而且他已经撑了这么长时间,早就错过了服用丹药的最好时机,回天乏术啊。
闫峰眯起眼睛,忽然想起商城刷出的生生造化丹,一时间陷入沉思。
生生造化丹肯定是能救他的,而且冯三甭看游手好闲,其实年纪也不算太大,甚至比闫峰还小一岁,倒是他媳妇李寡妇,比他大了整整十二岁,妥妥的真爱。
但问题来了。
值,还是不值?
还犹豫个屁啊!
稍稍想一下,闫峰便直接购买了生生造化丹,强行掰开冯三的嘴塞了进去:“吃下去,睡一觉就好了。”
冯三不想吃,死死咬着牙关,但是抵不过闫峰强大的力道,不得不吞下了丹药,鼻涕眼泪哗哗流了出来,哽咽道:“闫爷,我……呜,不能……我贱命一条,这……呜呜呜……”
他不傻,相反冯三很聪明。
从他无父无母便能在这世道活下来,就能看出他不是白痴。
正因如此,冯三清楚闫峰这颗丹药的珍贵性,恐怕卖了他也买不起。他不想让闫峰破费,冯三知道自己……还不起。
“若是旁人,我不会救。”
闫峰淡淡的道:“哪怕有千万人死在我面前,都与我无关。但是你之前救过我,在我看来那一百两银子不够我的命,索性这次还清便是。”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当时冯三可以说救了他两次,一次打飞嗜血魔,一次及时抱过来小黑,否则闫峰死定了。
区区一枚丹药而已……
他的金手指,跟传统的系统小说里的东西略有不同。
因为商城刷新完全看脸,所以迟早闫峰都会有声望太多而花不掉的时候。
最关键之处在于,声望增加,其实并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