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碰瓷的不太可能碰法拉利,但也难保碰不到个傻子。
肖俊可不想自己哪天开车兜风的时候压一轮子血。
三人分开。
肖俊和林冬重新打了个车,在附近诊所上了点药。
然后直接回去学校。
这时候才下午两点多,大家都在教学楼上课。
回到宿舍,肖俊辞开林冬,自己躺在床铺上浏览助人规则。
在读到鼓励正义分类: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的时候,终于眼前一亮。
鼓励正义规则:第九条,对于可能发生的正义行为,可在事发之前悬赏奖励,奖励范围和力度不应超过正义行为难度过多,具体范围自行界定。
鼓励正义规则:第十三条,任何正义行为,若能造成较好社会影响,可酌情加大奖励力度与范围。
打个比方:公交车上有小偷。
小偷偷钱,被见义勇为的人抓到,奖励这位见利勇为的人,属于鼓励正义。
但大多数时候,看到有小偷,人们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时候就可以适用第九条。
悬赏:凡在公交车上抓到小偷者,每人次奖励一千元,受伤包医药费,额外奖励一万。
而第十三条则意味着,这种悬赏并不只能放在某一辆公交车上,而是可以在全市的公交车同时悬赏。
为什么碰瓷的这么嚣张?
因为取证难,处罚小,过程又太麻烦,好多人浪费不起这么多时间,只能选择破财免灾。
但如果有人给出律师费,误工费,额外再给一部分金钱奖励。
结果肯定会不一样。
肖俊在宿舍里想了一下午。
快傍晚的时候,拿起手机给林冬打电话:“林冬,你认识法律系的人么?”
“认识几个,怎么了?”
“我想咨询一点事,你看能不能帮我联系见见面?”
“我认识的都是学生会的,你要是用得到,我让他们待会儿过来?”
“行,先见见再说。”
挂了电话。
没过一会儿,就有人来敲门。
“肖俊。”
是林冬的声音。
肖俊躺在铺上,玩着手机,头也没回的喊道:“哦。”
门吱嘎被打开。
肖俊脖子上贴着膏药,慢吞吞用胳膊撑着坐起来。
门外进来三个。
除了林冬,还有一男一女。
“肖俊,这位是法律系的陈集学长和罗学姐。”
“两位好。”
肖俊微笑示意。
学长和学姐也都很客气。
等林冬招呼两人落座后,肖俊这才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最后请求道:
“这件事我不专业,也怕没时间去做,所以想请学长学姐还有咱们法律系的朋友一起帮忙,最好能以咱们卧龙法律系的名义发个公告。”
“凡是预见碰瓷行为,千万别怕麻烦。”
“只要确定对方真的是碰瓷,一切费用我们双倍补偿。”
“如果导致碰瓷者受伤,我们还可以按照医疗费用奖励撞人者精神损失。”
“总之一句话。”
“遇见碰瓷的,撞得越狠,精神损失费补偿越多。”
“你们懂得吧?”
肖俊笑的很和蔼。
但看在学长和学姐眼里,却是相当邪恶。
他们不知道肖俊为什么要搞碰瓷党,还以为他是因为被碰瓷的误伤,心里有气想要报复。
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要把人家整个行业连根拔起。
有钱人还真是惹不起呀惹不起。
ps:为什么要对碰瓷的这么狠,不是为了能多搞钱,下章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