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她会厌恶我的。
戴着的墨镜足够大,半张脸都遮没了,还是被他认出来。
“十一点过了,你知道我们该下课了。”
他抓着我胳膊不放,掏出手机打电话给我妈,扯起谎来面不改色心不跳。
事到如今他才想起跟我告白,单方面激动得滔滔不绝,说我是初恋,所以不懂得该怎么对待我,云云。
当全世界就你头上长角吗,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对待我初恋啊……
讲到后头他呜咽起,脑门靠着我肩头,也不管我愿不愿意。要不是他钳住我的手劲儿太大,我早溜得没影。
他自我感动得没完没了。
世上最无耻的,便是借喜爱之名,行伤害之实。
胳膊被捏青了,我还是得拿花洒对着他抓过的地方冲洗。冲到肩头,他脑门的油腻似乎还有残余。我一阵恶寒,又挤满手沐浴露搓揉。
如果是田甜,我大概会一连几个月洗澡时避开肩膀吧。
心绪藏得再深,还是会不自觉地外露。我总怀疑她是不是察觉到些什么,以至于愈发频繁地盯着我看。
心虚不妨碍自作多情,避免伤痛的诀窍就在于,任何微小的胜利都要细细品味。
目光是有温度的,它们落在我脸上,害我两颊烧得滚烫。
忍不住试探,没得到回应。明知不是她的错,还是不由会感到失落。
报复性地幻想,如果在放映厅里直接出手,岂不是还能讨得些甜头?
哈,这不正是借喜爱之名,行伤害之实嘛。
没有颜面再与她独处,干脆避而不见。克制住自己,起码保留朋友的地位。
这不是我求不得,是我无欲无求了。
她还当我是朋友,偶尔拿到糖还是会像以往那样跟我分着吃,太好了。
好个锤子。
我是个亲自舍弃了最后归宿的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