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玄与李青眉重归于好,做起事来精神百倍,接到大哥的嘱咐,便带着黏人的未婚妻麻利地安排起府中事务。
小插曲的余波在丧宴开始后便烟消云散。
坐在院子里的大多是一天吃一顿的穷苦百姓,见到满桌的好菜,一个个两眼放光,有的甚至还没等菜放稳,就已经在琢磨打包带走。
修士的强大和家族的明争暗斗在他们眼里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填饱肚子才最重要。
一时间,院子里人声鼎沸。
披麻戴孝的林子玄站在林府门口,正与李青眉互诉衷肠,一名中年人披盔戴甲走上来。
程鑫,护卫队的小头目。
“三公子,薛小姐将随我等前往十里坡等候四少爷和五少爷,后院的护卫空缺请调度一下。”
“去吧。”林子玄挥挥手。
老四林北泽和老五林天东今天将回来为老祖守灵,宁城失踪案频发,所以林少康安排一支护卫队前往迎接。
程鑫行了一礼,随后骑马来到林府后门,招呼等待多时的队伍,“出发!”
十五人的队伍护送着薛小姐的马车,慢悠悠地驶出城,赶往十里坡。
宁城地理位置较偏,加上有一支颇具规模的护城卫队,所以几乎没受到兵荒马乱的影响。
安全的环境吸引了许多流民,他们聚集在城外的荒石滩,挣扎求生。
程鑫护在马车一侧,当看到荒石滩上散乱分布的破旧草屋,抽出腰刀,喝道,“马上到荒石滩,都打起精神!”
流民处境恶劣,时常为生存资源争斗,有时甚至会成群结队打劫过路人,林家虽时常接济,在荒石滩颇有善名,但这群人饿急了眼,什么都干得出来。
队伍警戒着接近荒石滩,灰黑破败的村落散发着恶臭,令所有人皱眉掩鼻。
游荡在滩上的数只瘦骨嶙峋的野狗听到动静,吐着粉红的舌头跑到路边,目有血丝,注视着过路的车队。
几株被扒掉树皮的死树上,十几只乌鸦停在枯枝上,咕呱鸣叫。
程鑫扫过逼仄杂乱的荒石滩,立马察觉到不对劲。
拥挤着近千人的荒石滩一向嘈杂得很,不管何时路过,总有一群衣着破烂的小孩儿围上来叽叽喳喳,伸出鸡爪要吃的。
可现在却杳无人迹,连午时的炊烟也看不到一缕,只剩屋檐的干草随风摆动。
整个荒石滩透着一股莫名的诡异。
“程队长,怎么一个人影都看不到,该不会全去府上吃乞丐饭了吧。”
“流民不准进城。我看呐,八成是哪一家在布施,这帮人全去了。”
“要我说,宁城的几位老爷就该心狠一些,越布施,刁民越多,把宁城搞得乌烟瘴气的。”
“闭嘴!”程鑫咽了口唾沫,心头不安,掌心微微出汗,沉声道,“加快脚程!”
“程队长,怎么了?”
略施粉黛的薛小姐一身素衣,撩开车帘,手里拿着一串佛珠。
“没事,少夫人。”程鑫神情凝重,“路过荒石滩,我让他们加快速度。”
“嗯,尽快赶到十里坡,莫让四郎久等,他是个急性子。”薛灵说到夫君林北泽,美眸里绽放异彩,脸上满是迫不及待的激动,呼吸都浓重了些。
自林北泽离家前往墨香学院,夫妻俩已三年没见过面。
最开始林北泽时常往家里写信,但近一年多,一封家书也无,薛小姐只道他学业太重,无暇分心,思念之余,每日都去雪达寺烧香拜佛,为夫君求平安。
听闻夫君今天返家,望夫心切的薛灵彻夜难眠,硬要随护卫队一同前往,并且选了这条距离最短的路线,好第一时间倾诉相思。
安全通过荒石滩,程鑫重重松了口气。
以往他经过荒石滩,巴不得这群蟑螂一样的家伙全部消失,图个清静,但今日真的见不到一个人,心里反倒觉得别扭。
“少夫人,咱们接到四少爷返程时,能否走山南道。”程鑫不想再经历一次方才冰冷阴森的感觉,决定绕路。
其实若不是薛小姐心急干预,他们压根就不会选择走荒石滩。
“程队长安排吧。”
薛小姐迫切想见到夫君,至于那之后如何,她根本不在意。
马车在坑坑洼洼的道路上行进了一个时辰,车轮吭噔吭噔地响了一个时辰。
周围衰败的树木上点缀着新绿,掩埋在黑草枯叶中的颓房断壁,偶尔出现在道路两旁,更显荒凉。
“这世道,唉。”程鑫看着荒芜废弃的田地,不由叹了口气。
“各位,是从宁城过来的?”
一个尖细的声音像是被大风刮来的,凭空响在众人耳畔,连马车里的薛小姐都听得格外清晰。
她不由得撩起车帘,向外张望。
“谁!”
突然的人声吓得程鑫一个激灵,他立马拔刀,环视四周。
“这儿。”
一条白花花的人影陡然出现在车队东北侧的路沿,像是草丛里钻出来的。
来人一身白袍,手里的草绳挂着两条尾巴摆动的活鱼,身材修长,但那张脸看上去却极为别扭。
他的脸很白净,被红得发黑的嘴唇一衬,简直是惨白,面相看上去似老非老,似幼非幼,就像,就像暮气沉沉的老头强扮生机勃勃的少年,给人很怪异的感觉。
“你是谁!”
程鑫看着那张怪脸,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大声怒喝壮胆,其余的护卫也是喉头滚动,握紧手中刀剑,慢慢互相靠拢。
那人嘴角咧开,眼角纹层层叠叠,好似能挤下一层白色敷粉,极深的法令纹围着一口白牙,笑容阴森,
“我也刚从宁城过来,喏,有宁城特产阳斑鱼为证。”
他抬起右手,两条鱼也配合地弹了弹尾巴。
“这鱼好吃呀,就是只在白天才浮上浅水,忒不好抓。”